摘要
本文解释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名单与双重犯罪要求之间的关系,以及不同国家的刑事法律如何影响引渡程序,并说明即使不符合引渡条件,仍可能发生驱逐出境。
作者:Michelle Estlund 发布日期:2020年2月25日
发布于 红色通缉令
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名单的主要目的,是让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相互协助查找和引渡逃犯,并将其绳之以法。
那么,为什么我们有时会看到一名被通缉人员公开生活在另一个国家,却没有被引渡到其受到当局通缉的国家?
- 引渡条约中的一项常见要求是双重犯罪要求,即一国寻求引渡某人的罪行,在该人目前所在地国家也必须构成犯罪。
- 例如,在一些国家,单独的参加犯罪组织罪就足以被起诉。在其他国家,该罪行必须与另一项罪行一并起诉才有效。
- 如果不具备双重犯罪,引渡程序通常不会发生。
- 但是,在没有引渡的情况下,也可能被从另一国家驱逐出境。在下一部分中,我将谈谈其他驱逐出境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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